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深圳前海法院对一架Cessna208型飞机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冻结了该架飞机的保险赔偿金逾千万元。经过执行法官的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约定被执行人应于今年7月向申请人支付600万元。在申请人的同意下,前海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了解,刘某与广东省某航空有限公司发生借贷纠纷,随后刘某诉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前海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因此原告在3月26日向前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海法院执行干警受理该案后,立即通过全国执行系统、深圳鹰眼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采取网络查询措施,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4月17日,依照查询到的财产信息冻结被执行人相关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的车辆,并且对该公司进行工商行政登记锁定,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以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执行员从被执行人已冻结的账户中划扣79万元。随后,至广州以10694941元为限冻结了被执行人关于Cessna208型飞机的保险赔偿金。经过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多方调查以及与当事人的积极沟通,4月27日,执法人员在西安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并留置于某航空公司维修场内的Cessna208型飞机采取查封措施,并告知管理人对该飞机进行妥善保管。
为切实将案件执行到位,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执行法官积极约谈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和解方案。双方约定,被执行人应当于7月19日前向申请人支付600万元。前海法院在申请人的同意下,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