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本市气温上升、湿度增大,微生物易于繁殖,食物容易受到污染,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加。目前正值端午前夕和旅游旺季,如饮食不当极易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为防范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度夏,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良好、管理有序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应查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状况,尽量选择年度等级(分A、B、C三个等级,A最高)和动态等级(分大笑、微笑、平脸三个等级,大笑最高)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2、消费者要注意不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就餐前应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3、消费者在进行网上订餐时,应增强自我甄别能力,选择网络订餐平台中证照公示齐全的入网餐饮商户进行订餐消费。
4、消费者要注意,不食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不认识的野菜;不食用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食用豆浆和四季豆要烧熟煮透;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5、高温季节不宜贪凉,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慎食生食水产品,以免造成肠胃不适。特别提醒消费者:请勿暴食海鲜,暴饮啤酒;寒性体质者,食用海鲜时切勿大量饮用啤酒、切勿大量食用西瓜等水果。
6、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