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2018版)》,以加快推进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联合惩戒清单》中,明确了26类被联合惩戒对象,主要包括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等。此外,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方式上,从去年的34种,增加到今年的41种。比如说对失信企业,将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严审核债券发行;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限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及住宿较高星级酒店、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等旅游企业消费等,就连对外承包新的工程,在一定期限内,也会被有关主管部门所禁止。
郑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有关部门,将制定符合自己行业的奖惩细则,并通过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失信惩戒及守信激励名单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同时,相关名单信息也将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及“信用郑州”网站进行公示。